消費者簽約須知
2024-06-18
消費者簽約須知
為滿足日常生活所需,消費者必須從事各式各樣的消費行為,日常生活中,每個消費者均會碰到需要簽約的時候,舉凡申辦手機門號、購買房產、申辦信用卡或保險••••等,在簽約前後,消費者應注意哪些事項來確保自己的權益?
一、簽約前
- 留意業者口碑及評價,並廣泛蒐集相關資料。
- 確定簽約的對象,是否為購買或租賃標的之所有權人;如果是代理人,更要確認是否有出售(租)者委託的文件。
- 身分證或存摺等重要資料,不輕易交给他人辦理。
- 依個人需求、經濟能力及時間規劃等審慎評估,勿貿然簽訂契約及辦理貸款。如需貸款,先瞭解可貸款額度,並宜設想到貸款不足時的不利狀況。
- 善用契約審閱權
- 簽訂契約前,業者應給予消費者合理期間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並且不得以定型化契約條款要求消費者拋棄此權利。
- 消費者應詳讀契約内容,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並可參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應記載曁不得記載事項後再行簽約。
- 還在考慮是不是要購買時,依規定不需先付定金,而先將契約帶回審閱,仔細考慮後再決定。
6. 預付型交易
- 選擇規模較大、市場信譽良好、經營狀態佳的企業。
- 選擇有履約保證的商品,付款時最好以信用卡分期付款。
- 不要受優惠條件影響,而一次購買過多商品;購買後並宜儘速用完。
二、簽約時
- 口頭約定事項應寫入契約書中。
- 不一次購買多個契約。
- 注意您要簽的主契約文件外,是否附帶融資貸款的契約,是否有假分期真貸款的情形;如真有貸款需求,請逕向各銀行洽詢。
- 仔細審閱相關授權書或同意書,是否都是簽約必需的要件。
- 若有不明瞭的契約條款,請對方說明清楚。
小叮嚀
- 依播民法第248篇規定,訂约的買方交付定金,由賣方收取定金後,則推定契約成立。
- 如果買方事後反悔不想買了,依據民法第249條規定,除非雙方當時對於定金有另外約定,已給付的定金是不能請求返還的,因此,買方從事買賣行為時,對於定金的交付仍要慎重考量。
- 發票是消費爭議發生時,重要的退換貨或求償憑證,消費者如使用手機號碼等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一旦發生消費爭議,消費者即可用載具登入整合服務平台,查詢交易紀錄,獲得發票之消費明細,成為求償的利器。
三、簽約後
- 收妥契約書、收據、促銷廣告等證明文件。
- 契約履行中勿因人情、促銷而購買相同產品。
- 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費爭議處理管道:

圖1 消費爭議救濟程序
相關網址: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協會
公布單位:國家環境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