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廣告要透明,名實相符最可靠!
2025-09-24
🖥️ 網路廣告要透明,名實相符最可靠!
隨著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網路廣告形式日益多元,但也必須遵守「廣告真實」原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1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凡企業廣告中載明之商品或服務內容,於契約成立後,皆應確實履行。
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醒企業經營者,製播網路廣告時應注意以下五項重點,才能贏得消費者信賴:
- 1️⃣ 揭露真實資訊:於廣告或行銷活動中,應明確揭露企業資訊與交易條件。
- 2️⃣ 避免誤導行銷:不得以虛偽或隱匿方式誤導消費者,使其誤信虛假內容。
- 3️⃣ 誠實標示來源:不得利用電子商務特性隱藏身分或所在地,規避法規與售後責任。
- 4️⃣ 保護弱勢族群:對兒童、高齡者及其他弱勢消費者之廣告與行銷活動,應特別謹慎,避免誤導或引誘。
- 5️⃣ 尊重消費者選擇:應讓消費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接收商業電子郵件;若消費者表示不願接收,應立即停止寄發。
誠實經營、資訊透明,才能讓網路廣告成為企業與消費者之間最堅實的信任橋樑。

圖1 網路廣告要透明 名實相符最可靠
相關網址: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公布單位:國家環境研究院


